前几天,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张南锣鼓巷的照片。当时脑袋里面冒出的一个词就是:秦老胡同。这不就是当年经常出没的秦老胡同吗?马上又想起秦大哥。那么多年过去了,连他的名字都几乎忘了,去google的时候居然打成了秦书田,哈,那不是《芙蓉镇》里的姜文吗?好在很快就回想起来了。
一搜就搜到了大哥的博客。当年我们三个号称铁三角的大学女生,和大哥和他的一些朋友经常在大哥的蜗居里聚会。大哥成了其中一角的老公,几年后又成了前任。另一角也和大哥的好兄弟结了婚,至今在婚。
通过大哥得到了他的前任,我的老同学Y的电邮。Y十几年前就去了美国,嫁了德裔美男,有了一儿一女。在Y的博客上看到照片,Y似乎没有什么变化。一双儿女实在让人惊艳。混血儿就是漂亮啊。
一下子找到两个老友,着实有点兴奋。看了他们的文字,很欣喜地发现,岁月并没有磨灭记忆中的美好。Y还是那么诚恳热情,还是喜欢吟诗作赋。至于大哥,益发地有思考,有锋芒。这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啊。要是多年以后找到老友,却蓦然发现他们早已不是当年的他们,岂不是只大杯具?
该找个机会去美利坚看老友。